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(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)(延期复核)
审批事项 |
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(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)(延期复核) |
审批服务类型 |
行政许可 |
服务依据 |
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》(建质〔2008〕75号)第二十二、二十四条 第二十二条: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。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,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。延期复核合格的,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。第二十四条: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:(一)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;(二)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;(三)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;(四)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(含3次)以上的;(五)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;(六)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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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 |
(一)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;(二)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,无以下情形:(1)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;(2)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;(3)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;(4)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(含3次)以上;(5)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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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依据 |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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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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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时限 |
20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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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时限 |
1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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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件类型 |
即办件 |
申报材料 |
(1)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申请表》
近3个月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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